网易【易次元】平台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排除其他一切冲突法的适用。本协议订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性权益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交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管辖并处理。
前言
欢迎用户选择享用网易公司提供的【易次元】平台!
重要须知:
一、用户在使用网易公司提供的【易次元】平台软件(下文亦称为“平台软件”)及相关服务(“平台软件及相关服务”下文亦合称为“平台服务”)之前,请仔细阅读本《网易【易次元】平台使用许可及服务协议》(下文亦称为“本协议”)中各条款。网易公司特别提醒用户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网易公司责任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不保证”等词汇)、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不应”、“无权”等词汇)、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该类条款通常用标红字体标示。
二、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不得使用平台软件(如编辑器等),不得享用平台服务(如阅读对注册用户开放的作品、充值、消费、发表评论等)。用户一旦点击“接受”(或其他具有同样含义的词,如“同意”等)并注册、开始使用及/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用户同意并已经接受本协议中全部条款。此后用户不得以未阅读/未同意本协议内容或类似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平台上公布的所有的服务条款、规则以及公告,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均需要遵守本协议以及该等服务条款、规则及公告的所有约定。
三、网易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并以适当的形式提醒用户,敬请定期查询有关内容。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四、网易公司所有发给用户的通知可通过平台或平台官方论坛或平台作品重要页面的公告、电话、短信或其他形式传送。同时,用户在此同意网易公司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箱或其他方式向其发送商业信息。
五、用户有权在接受平台服务期间,监督网易公司及网易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否按照网易公司所公布的标准向用户提供服务,也可以随时向网易公司提出与网易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用户未满18周岁的,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取得监护人对用户享用网易公司提供的平台服务、向网易公司支付费用、向通过本平台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支付费用的行为,以及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同意之后,方可享用网易公司提供的平台服务。
第一条 协议签署方
本协议在如下双方之间签署:
1、网易公司。即平台服务的提供方。网易公司可能通过自有的网站或软件或合作方的渠道向用户提供平台服务。
2、您,又称“用户”。即通过网易公司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网易公司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和接受平台服务的自然人。用户可以根据平台设置和规则,作为读者或制作者接受网易公司提供的平台服务。
第二条 定义和说明
如无相反说明,以下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网易【易次元】平台(下文亦称为“平台”):是由网易公司独立研发及运营的,面向用户的作品平台网站(http://avg.163.com),并包括该网站的下属子网页、网易【易次元】APP及通过其他客户终端形式进行操作的适配版本。
2、平台软件:指网易公司提供的平台(包括网页版及以通过APP及其他客户终端形式进行操作的适配版本),以及与该等平台软件相关的更新、升级、补丁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编辑器、作品等。
3、平台服务:指网易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与前述平台、平台软件相关的各项在线服务。
4、编辑器:是由网易公司提供的、用于根据制作者上传内容生成作品的编辑工具。制作者应根据平台软件上的使用介绍及编辑器相应操作步骤的提示使用编辑器。
5、作品:本平台上的作品,是指通过电子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信息技术,以电脑、手机或其他客户终端,向【易次元】平台用户提供的含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配音等一个或多个要素的小说或其他作品。
6、制作者:用户可使用平台编辑器制作属于自己的作品,并发布到平台上供其他用户阅读,该制作、发布作品的用户在本协议中称为“制作者”。
7、平台运营数据:指用户(含制作者)在使用网易【易次元】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登录、充值、消费及阅读等数据。
8、登录:用户在平台上的登录行为是指,用户使用平台账号进行访问平台、使用平台服务的行为。用户须登录平台后方可使用平台上的制作作品、发表评论、充值消费等功能。未经登录平台的用户仅可浏览平台上部分公开的、免费的内容。
第三条 平台知识产权声明
1、网易【易次元】平台作为一个中立的、供泛二次元爱好者分享作品的平台,仅为用户(含制作者)提供相关分享、交流所需的平台软件技术和平台服务的中立支持。所有制作者应对其上传、发布的作品,以及所有用户应对其在平台上发布的言论等内容的合法性均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用户与用户之间、用户与平台以外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赔偿,由用户自行解决及承担责任,与平台和网易公司无关。
2、网易公司依法享有平台及平台软件、平台运营数据、网易公司发布的平台作品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涉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美术作品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运营该等平台软件的权利,平台运营数据的所有权及相关权利等),或已从合法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从而有权为用户提供平台软件、平台作品及平台服务;网易有权自行使用前述合法权益而无需得到用户的另行同意,但网易在使用时将尽力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
3、平台服务所体现的“易次元”、“网易”、“NetEase”的文字、LOGO(图形),以及在具体服务中使用的用以标识服务名称与来源的文字、LOGO(图形)等(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的名称、LOGO、ICON,平台软件开发者的名称、LOGO、ICON等),属于网易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合作公司在中国及/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或者注册商标。
4、平台服务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该等第三方对用户在平台服务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要求的,网易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向用户告知该等要求,用户应当遵守该等要求。
5、本协议未明确授予用户的权利均由网易公司保留。
第四条 用户所提供内容的知识产权及授权
用户在此明确同意,用户独创并在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评论),该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但用户将不可撤销地授予网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项全球性的、永久的免费许可,允许网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使用、传播、复制、修改、再许可、翻译、出版、表演及展示此等内容,以及使用此等内容创作衍生作品。如用户声明其上传、发布的作品等内容的完整知识产权归属于第三方授权人的,用户应保证该第三方授权人同意授予网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前述权利。
第五条 平台使用许可与限制
1、在用户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前提下,网易公司同意授予用户非商业使用性质的、可撤销的、可变更的、非专有的、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不可赠予、不可继承的使用本平台软件及平台服务的权利。
网易公司基于本协议授予用户的许可是针对个人使用的许可。如用户有需要在个人使用的范围以外使用平台软件及平台服务或者将平台软件与平台服务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则用户应与网易公司联系并获得网易公司另行授权。任何未经网易公司事先许可的使用、访问、显示、运行、商业使用等行为均属对本条款的违反,网易公司有权取消对该等用户的使用授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含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无论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
(1)复制、翻录、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传播和陈列平台软件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对平台软件的任何功能或程序或内容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2)公开展示和以各种形式、在各种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平台、网站、APP等)播放平台软件/平台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出租、销售平台软件、内容或者利用平台软件、内容从事任何营利行为。
(4)修改或遮盖平台软件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服务名称、公司标志、商标(或)版权信息、其他知识产权声明等内容。
(5)其它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的行为。
第六条 用户帐号注册、使用与保管
1、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网易手机账号、网易邮箱账号或网易公司认可的其他合作方帐号,并使用该等帐号(下亦称“用户帐号”)接受平台服务。用户同意,以用户提供的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作为认定用户与平台帐号的关联性以及用户身份的唯一证据。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关于用户帐号注册、使用的行为,网易公司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用户账号是网易公司按照本协议授权用户用于使用平台服务的标识和凭证,其所有权属于网易公司。网易公司根据本服务协议对用户帐号的使用授权,仅限于初始申请注册人。未经网易公司明确许可,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出租、转让或售卖用户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其他主体使用用户帐号。否则,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同时,网易公司保留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中止、中断或终止使用该帐号,并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用户帐号使用与保管
⑴网易公司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时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帐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用户帐号及密码。用户未尽上述义务导致用户帐号或密码遗失、用户帐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或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⑵用户对所持用户帐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⑶一旦发现用户帐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用户应及时根据帐号服务提供方公布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及时通知网易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⑷网易公司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的,网易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
⑸网易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⑹网易公司违反前项⑸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并同意,网易公司对其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的时间,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以及由用户引发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任何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⑺网易公司有权根据用户提出享受各种平台服务的请求,要求用户提供相关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证明及有关授权文件。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证明及有关授权文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或有关证明及授权文件不完整的,网易公司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⑻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网易公司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时,网易公司应当依法为用户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⑼如用户连续365天没有登录平台,则自第365天当天的24时起,网易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帐号以及该用户帐号在平台数据库中的任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作品阅读进度、虚拟物品、增值服务代用币等数据信息),删除后的数据信息无法再恢复。
⑽为了保护用户帐号的安全,使用户可以更加安全地使用平台服务,网易公司可能会不断升级、完善我们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若网易公司根据自己的判断发现用户的帐号存在或可能存在被盗号等安全隐患时(包括但不限于短时间内同一用户账号在多个不同设备上频繁登录等情形),为了保障用户的帐号安全,财产免受损失等,网易公司可能会采取向用户发出一定的提示、中止用户对帐号的使用,或者在用户登录或使用帐号时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用户验证/更改/绑定手机号码、修改密码等,用户需配合网易公司进行相应的帐号保护操作。用户理解并同意,如果拒绝网易公司的帐号保护操作,或未能通过上述帐号保护操作审核的,网易公司有权不予恢复该帐号的使用权,或限制该帐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为了用户的帐号安全,用户应配合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便网易公司进行核实。
第七条 用户信息保护与收集
1、网易公司要求用户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未经用户许可网易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⑴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网易公司披露的;
⑵有关法律要求网易公司披露的;
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网易公司提供的;
⑷网易公司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⑸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为保障用户的隐私权、规范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利用,网易公司制定了《网易易次元隐私政策》和《网易易次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及监护人须知》,请用户详细阅读该政策的内容。
2、除前述个人信息资料之外,用户同意并授权网易公司基于行政/司法机关的要求或安全、用户体验优化等考虑而收集用户的其他必要信息,但网易公司仅可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收集与利用该等信息。
第八条 充值及资费政策
1、网易公司有权决定平台软件及平台服务(如阅读部分作品)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且网易公司有权对收费方式、资费标准、资费政策随时进行调整。具体收费方式、资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软件、平台服务的收费标准、作品中虚拟物品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如有)的具体收费标准等,均由网易公司在平台网站、发布渠道、作品内商城、道具购买界面等模块上,以行业通用的形式颁布。
用户有义务在付费前仔细阅读和了解该等收费方式与资费标准,一旦用户选择付费或兑换相关虚拟物品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增值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相应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
2、网易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在平台、平台上的作品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发行增值服务代用币。
增值服务代用币通过使用人民币兑换获得,人民币一经兑换成增值服务代用币,则视为人民币已经使用,增值服务代用币不可兑换成人民币;增值服务代用币用于购买相关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开启作品章节或接受相关增值服务。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物品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物品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用户将无法再使用该等虚拟物品和增值服务。
3、网易公司保存用户的充值记录,保存期限为自用户充值之日起180日。用户有权向网易公司要求协助调取该等充值记录,但如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网易公司有权拒绝用户前述请求。
第九条 服务的更新、中止、终止
1、为了增进用户体验,网易公司将不定期更新平台软件、平台服务。用户明白并同意,网易公司对平台软件、平台服务进行更新(含对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或限制),如用户不同意该软件、服务的更新,则可停止使用该软件、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该软件、服务的,视为用户同意该软件、平台服务的更新。
2、网易公司将尽力维护平台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但请用户理解,基于技术不稳定和不可抗力等原因的限制,网易公司无法对平台软件及平台服务的使用效果、平台运营数据的安全性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无病毒性、无技术瑕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网易公司将尽力快速修复,但对用户使用平台软件、平台服务及平台运营数据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网易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了平台服务器的正常运行,网易公司需要定期对平台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或针对突发事件进行紧急停机维护;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的平台正常服务中断、中止,请用户予以理解,网易公司将尽力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网易公司有权终止或中断平台服务器所提供之全部或部分服务,对因此而产生的不便或损害,网易公司对用户或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定期检查或施工,更新软硬件等,网易公司有权暂停服务,但网易公司会尽快完成维护、更新工作;
②平台服务器遭受损害,无法正常运作;
③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
④网络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
⑤在紧急情况之下依照法律的规定或为用户及第三者之人身安全;
⑥第三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
5、网易公司保留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终止或部分终止提供平台或平台上的作品等服务的权利,终止前将提前予以公告。
6、不管由于何种原因终止平台或平台上的作品等服务,用户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自行处理其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注销或停止使用用户帐号、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因全面终止平台或平台上的作品等服务而要求网易公司承担除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外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再能继续使用用户帐号、虚拟物品等而要求的赔偿。
7、不管由于何种原因终止平台或平台上的作品等服务,或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网易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删除或保留用户上传、发表的作品等内容及用户登录平台后产生的平台运营数据,包括已完成的及未完成的,由此对用户产生的一切影响与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网易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网易公司对本协议下所提供的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网易公司保留判定用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本协议的约定,网易公司有权中断依据本协议对用户提供的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网易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移动设备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移动设备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 用户不正当行为
1、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其所发布的作品、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特别地,用户不得发布下列内容:
⑴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⑵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⑶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⑸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⑹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⑺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⑼宣扬、教唆使用私服以及木马的相关内容的;
⑽发布任何经网易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网易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⑾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平台软件、平台服务、平台作品或参与平台活动。
3、用户不得干扰网易公司正常地提供软件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网易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集中时间段内以超出正常用户登录需求的高频率登录或尝试登录服务器从而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网易公司提供的平台软件程序;攻击、侵入网易公司的【易次元】平台服务器/【易次元】平台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易次元】平台服务器过载。用户不得: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作品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不合理地干扰或阻碍他人使用网易公司所提供的软件和服务;通过异常或者非法的方式使用网易公司的软件或服务;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平台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非网易公司开发、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系统登录)、使用机器人程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修改、翻译、注释、整理、汇编、演绎平台软件或作品;利用本软件或者线上平台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虚拟物品等)或者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等。
4、用户不得将其在平台上获得的属于网易公司、制作者等权利人的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数据、宣传资料等内容使用于供其个人阅读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如用户终止使用平台服务,或平台终止为其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封号、删除账号信息)、或平台终止运营时,用户应立即删除其获得的作品、数据、宣传资料等内容的备份。
第十二条 惩罚的类型与定义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基础。网易公司在平台中所作出的一切处罚,均是为了维护平台的和谐与公平。但真正的秩序,应源于每个人的习惯。网易公司真诚希望能有那样一天——网易公司不必再用处罚去约束用户的行为。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除了根据其他条款规定受到相应处罚外,还可能会遭受以下一项或几项惩罚:
(1)禁言:关闭违规用户在论坛等平台上的部分或全部的发言功能,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取消。
(2)删除发言:将违规用户在论坛等平台上的发言部分或全部删除。
(3)下架作品:将违规用户在平台上传的作品删除。
(4)暂停服务:违规用户无法阅读部分作品或使用部分平台服务(如上传、发布作品等),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5)暂时禁止登录:违规用户的用户帐号将在一定的时间内暂时无法登录使用平台服务,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6)封号:违规用户的用户帐号将被封停,用户使用该用户账号将永久无法登录使用平台服务。
(7)修改名称:对于用户在平台(含作品)上使用的名称由平台自主命名或对名称进行强制修改。
(8)冻结平台上虚拟物品:对违规限定其平台(含作品)上的虚拟物品的相关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的使用、交易、给予等。
(9)收回平台上虚拟物品:对于用户因欺诈或其他违规行为而获取的平台(含作品)上虚拟物品进行收回。
(10)屏蔽发言:对于用户在平台上的部分或全部发言进行屏蔽,屏蔽期间仅用户自己可见,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11)暂时禁止设备登录:违规用户使用的设备将在一定的时间内暂时无法登录任何用户账号并使用平台服务,直到此次处罚到期或是取消。
(12)永久禁止设备登录:违规用户使用的设备将永久无法登录任何用户账号并使用平台服务。
(13)其他:因用户的违规行为,网易公司有权采取以上处罚措施以外的,限制用户使用平台服务为目的其他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 平台内违规处理规则
网易公司倡议用户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文明娱乐,健康娱乐,若用户出现本条约定的以下情形,将会被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1、内容侵权:凡是上传、发布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作品或内容,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下架作品;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承担法律责任。
2、言行不雅及干扰其他用户: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散布或传播言行不雅的信息,或发布不实、威胁等信息干扰其他用户阅读作品或干扰其他制作者用户正常维护、宣传其上传、发布的作品,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
3、垃圾广告信息:大量传播相同的、类似短语或无实质意义内容的,宣扬非法网站的,为第三方网站推广引流的(包括但不限于发布网页地址、群号、二维码等),以及任何与所在平台无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刷屏等),或者发布、传播任何贬损、诋毁、恶意攻击所在平台或网易公司的信息或者其他不实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屏蔽发言;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
4、现实生活信息和人身恐吓:凡是涉及任何与平台无直接关系的暴力行为,以及泄漏其它用户或网易公司员工的任何平台和现实生活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
5、宣传或使用木马、病毒等信息:凡是通过各种方式、行为散布或传播、使用木马、病毒等信息,根据情况将有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 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删除发言。
6、以商业性目的利用本平台相关服务和内容或宣传该等商业性目的的利用行为:用户只可在平台内以非商业性目的接受网易公司相关服务,对于用户以商业性目的利用本平台相关服务的行为,以及宣传该等商业性目的的利用行为,网易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网易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冻结或收回虚拟物品;暂停服务;删除发言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网易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7、宣传或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凡是涉及违反国家法律、违背社会道德文明准则的言语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或参与色情、赌博、宣传邪教等行为,用户将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删除发言;屏蔽发言;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
8、违规命名、违规上传头像:虽然用户在平台上的所有昵称或其他自定义名称都可以由用户来命名、可以使用自定义上传的头像,但是为了维护平台中的洁净与和谐,网易公司不允许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种族/宗教、国家政治、国家领导人、淫秽的/粗俗的、诽谤/恐吓、宗教或宗教人物、工作人员、攻击性的、污辱性的、可能引起误会的、违禁药品、违规广告等内容的名称。如若发现前述情形,违规用户将有可能受到强制修改名称、强制修改头像的处罚。
9、欺诈行为:用户在平台上使用昵称相似欺诈、冒充好友、冒充官方及其他形式实施欺诈行为的,将根据欺诈情节,受到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罚:收回虚拟物品;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
尽管用户未主动参与欺诈,但如用户获得的虚拟物品是他人通过欺诈方式获得,而后转移或者分配给用户的,为了维护被盗用户的权益及平台中公平公正的平台秩序,网易公司有权收回用户购买的该虚拟物品。
10、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用户理解并同意,网易公司向用户提供平台服务,是为了让用户体验丰富多彩的平台内容,而非利用平台服务赚取现实世界的金钱或牟取经济利益。而用户不以体验平台内容为目的,在平台中进行牟利的行为,会对其他用户的平台体验、平台本身造成不利影响。 网易公司有权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用户同时采取以下措施:对所有参与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用户帐号(包括但不限于获得、转移、出售虚拟物品的账号)进行收回虚拟物品;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删除发言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网易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11、与充值相关的不诚信行为:诚实信用也是用户在充值相关行为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用户成功为平台服务充值获得虚拟物品使用权或增值服务(以下统称“充值收益”)后,如对平台服务有任何误会、不满意、建议或其他诉求的,可随时通过客服专区或客服电话通知网易公司。用户未选择该等方式而是另行进行退款操作的,应立即通过客服专区或客服电话通知网易公司扣除相应的充值收益;如用户进行退款操作后仍占有充值服务的属不诚信行为,网易公司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冻结或收回虚拟物品;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删除发言及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防止用户从事该等行为;情节严重的,网易公司保留追究用户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权利。
12、严禁用户直接或间接利用平台BUG、程序漏洞等获利或扰乱平台秩序,或者利用BUG、漏洞以达到个人目的。如果用户有该等行为,一经查实,可能受到如下处罚措施:没收用户利用BUG进行平台而直接、间接获得之不正当利益;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删除发言。
13、盗号行为:为保障用户能愉悦的体验平台服务,保障用户的正当利益不受到侵害,网易公司对盗号及盗号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取用户帐号、用户数据、用户个人资料、协助盗号者操作及转移虚拟物品等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一经查证属实或应有权机关的要求,网易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立即采取:收回虚拟物品;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删除发言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网易公司保留对涉案用户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尽管用户未主动参与盗号,但如用户获得的虚拟物品是他人通过盗号方式获得,而后转移或者分配给用户的,为了维护被盗用户的权益及平台中公平公正的秩序,网易公司有权收回用户购买的该虚拟物品。
在查证用户被盗事件的过程中,为能够快速调查、处理问题,网易公司可能会请相关用户协助调查,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禁止登录调查、线上交流、线下交流等。
14、平台画面及音乐违规使用规则:未经网易公司事先书面允许,用户不得通过第三方软件、网站、APP、平台等任何渠道公开全部或部分展示、复制、传播、播放平台服务中的平台及平台作品静态及动态画面或音乐,否则网易公司将有权根据用户的违约情节,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且网易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暂时禁止登录;封号。
15、虚假宣传与网易公司存在某种关系:用户不得在其上传、发布的作品等内容上使用“网易”、“易次元”等网易公司享有权利的字眼及商标,不得在平台上或平台以外宣传其因包括但不限于登录平台、上传及发布作品等内容的行为,误导相关公众以为用户与网易公司产生包括但不限于关联、合作、雇佣的关系,否则网易公司将有权根据用户的违约情节,采取各种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项或几项,且网易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禁言;删除发言;下架作品;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
16、与账号相关的违规行为:用户不得赠与、借用、出租、转让或售卖用户帐号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许可其他主体使用用户帐号,且不得在平台上发布买卖账号、出租账号的相关内容。用户因以上行为而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本人承担,且根据情况将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屏蔽发言;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
17、通过异常或非法的方式使用平台服务:实施本协议第五条“平台使用许可与限制”下禁止行为,或者采用其他任何技术手段对平台系统或作品的任何功能和程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破解等(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作品内的各项虚拟数值、虚拟物品数量等)。一经查实,可能受到如下处罚措施: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屏蔽发言;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禁止阅读作品。
18、其他违规行为:除本条上述情形外,若用户出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平台规则的违规情形,根据情况将可能受到以下处罚:禁言;删除发言;暂停服务;暂时禁止登录;封号;下架作品;屏蔽发言;暂时或永久禁止设备登录。
19、如用户在平台内实施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给网易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针对自身的损害网易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合理的行动,网易公司并有权向用户索回损失额并要求用户承担网易公司合理的追索费用。
20、用户同意以平台程序中的监测数据作为判断用户是否有前述行为的依据。
第十四条 链接及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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